星期二, 1月 18, 2005

37. 未婚媽媽 6

高三,大女兒選的是理組,而且成績很好。我看師父留下的錦囊,寫的卻是文組,而且明明白白地寫得很清楚是「國立政治大學○○系」,底下還註明一些小字,是學號。

大女兒看我十分懷疑,便說:「媽,難道我不是您當年那個孩子嗎?」

師父從未錯過,難道這女兒真的有錯嗎?大女兒三番五次要求我一起去驗DNA,但我堅決反對,我為什麼要懷疑自己的女兒呢?

景美女高的老師,有一天通知我們家長,要所有選理組的儘量轉到文組,因為這次大專聯考,理組的全軍覆沒。

大女兒仍然不肯轉組,結果一如學校所料,她落榜了。第二年重考,又落榜了。補習班老師與我商量,希望勸她轉到文組,她還是不肯。

有一次,她在補習班模擬考上,與任課老師起了衝突,彼此爭得面紅耳赤,很使她灰心喪志,半途自己一氣之下,轉到文組,但考期已近,來得及嗎?

因為她怕我反對她的考前變卦,自己很認份地活拼死拼。

放榜了,她也僥倖地錄取了。我說:「照師公的錦囊,讀○文吧?」

她很不能接受,一來她討厭語文,二來什麼文不能讀,偏偏去讀這咬牙嚼舌的東西,而且又這般冷僻!

選填志願了。她找了好多補習班幫她電腦預測,結論卻是:「國立政治大學○○系」。

我說:「不到黃河心不死,妳還是乖乖聽師公的安排吧!」她趴在我懷裡,哭著說:「媽,我認了,我知道我逃不過您們的定數,我就照著師公的錦囊吧!」

開學後,註了冊,學生證的學號,一個字也沒錯。

大女兒目前已留學歸國,並已完成博士學位。


附註一:「景」是「時(日)己(京)」,「美」是「羊大」,「女」兒,「高」興。合起來暗指:「景美女高」。羊大女兒,也指屬羊大女兒。民國五十六年次,生肖屬羊。

附註二:我這大女兒第一次見到我時,因為亂指穿著男裝之師父為其生身母親,而被家人及在場參加法會之信徒,判定為中邪發瘋,並被家人多次送往某著名寺廟,由神職人員辟邪收妖,但均告無效。
第二次見我時,雖已間隔兩年多,卻又歷史重演,且大喊大叫,其家人與親友都一致認為係舊病復發,又再度送往瑤池金母座下,由乩童及通靈之大師親手做法,揮劍驅魔趕鬼,但依舊每天哭媽媽,喊媽媽,而宣告無效與無救。
第三次見我時,已十六歲,讀高一,自行摸索找到我家。但我已建立幸福之家庭,基於一家之安定與和諧,實無法相認。但我一勸再勸,一趕再趕,皆不肯離去,只好讓其住了下來,直至今日,已逾十八年。古人說:「母女親情,出於天性」,誠然一點不假。十八年間,骨肉連心,其天倫之樂,使我從此一掃黑暗,重現光明。

附註三:我因日夜哭泣,長達八年之久,對身體健康與一家大小之幸福,影響甚鉅,故於人海茫茫中,猛然回頭,決心不再尋找無緣之女兒,而毅然予以放棄,故第一次,第二次,我皆無動於衷。

附註四:我在觀賞龍舟大賽途中,路邊有不少命相攤,都指著我肚子裡的胎兒,鐵口直斷地說:「百日內會剋死父母或祖父母」。我不希望這孩子剋死我爸媽,寧可我自己被剋死,所以,我在十分忐忑不安與驚慌失措下,選擇與自己這塊心肝肉一齊死。事實上,這孩子降生不到三個月,非常疼我的台南爸爸,竟莫名其妙地突然暴斃,那時是民國五十六年的農曆八月十八日。算命或許很準,但不可恐嚇而使人產生恐懼,這是口德。要給絕望者希望,不可殺人。

附註五:我大女兒回來時,我四十四歲。有位道長說她會剋死我,果然,自從她踏進我家門起,我便開始高燒不退,前後臥病十多個月,無法下床,卻查不出理由,而我寧可被剋死,也捨不得讓大女兒再離開我。道長說我要大女兒,不要命,太愚蠢。

附註六:我學的是德國法,會的是德語,到美國讀博士,會有困難,因為英文是英文,德文是德文,沒有什麼相通之處。雖然我也會一些英文,但不夠專業水準,所以,我根本不能去美國。

附註七:父親看我挺著大肚子,才發覺我沒把孩子打掉,非常生氣,罰我跪在地上,並且拿木棍打我,由於孩子在肚子裡,不到四個月,經不起打,我一閃一躲地,更讓父親火上加油。為了保住胎兒,我只好往外逃命,什麼也來不及帶,而外婆也不敢救我。

附註八:生產後,從三重痛哭流涕地回到台北,外婆說一定要好好靜下心來坐月子,不准亂跑,但我還是想念孩子,半口雞酒也吃不下。師父到病榻前來安慰我。他老人家說:「妳的小寶貝在垃圾堆裡!」我聽了哭得更傷心,怎麼可以這般小人,把別人家的嬰兒丟到垃圾堆裡呢?師父笑著又說:「別緊張,今後妳只要熱心公益,每天早晚打掃馬路,清除沿途行人亂丟亂擲的垃圾,等妳所經手的垃圾堆到一個量,足夠贖回妳的小寶貝,他就會出現在妳眼前,平安地回到妳身邊,但妳千萬要記住,妳這小寶貝的八字非常之重,至少也值好幾車垃圾,可別灰心唷!」我坐完月子,恢復不少元氣,便開始復職上班,並利用上班前、下班後,每天認養四條大馬路,早晚認真打掃清除垃圾,但一天盼過一天,長達八年之久,也沒小寶貝半點訊息。師父很不放心,一大早便從山上匆匆趕了下來,他仔細邊看著我打掃,邊笑著說:「憑妳這種打掃速度和打掃方法,八年哪會有個著落呢?我看最快也還得再拼八年」,但這是良心工作,我一點也不敢馬虎潦草,所以,只好再八年就八年,家人聽了,很是灰心,便一再規勸我,不如從此死了心算了。事實上,對尋找女兒一事,我早已不存任何希望了,只是這八年來,我已養成打掃的習慣,已欲罷不能,所以我仍然每天早晚認真打掃清除所認養的四條大馬路,風雨無阻,從未間斷,直到今日。我的小寶貝再我充當義工的十五年後,才與我相認,已經大到抱不動了。大女兒從團圓之日起,便每日陪我早晚打掃馬路,像塊黏膠一般,分分秒秒粘著媽媽,直到研究所畢業,出國讀博士,才依依不捨地丟下我,不再與我母女檔,也不再當跟屁蟲。

附註九:我和大女兒每年農曆五月五日端午節那天都手牽著手,一起由台北這一頭步行走過中興大橋,到達三重那一頭。我們帶著親手包的肉粽和鹼粽、粿粽,還有三牲前往當年被打撈上來的沙灘上,母女恭恭敬敬地三跪九叩,來祭拜屈原與河神、江水神,感謝祂們當年慈悲地放過我們母女二條命。這是每年固定的大事,即使將來大女兒成了家,也要一直祭拜下去,一代叮嚀一代,誓不荒廢。

附註十:我大女兒在學校,最害怕的是游泳課,她一看到全是水的游泳池,就全身發抖而休克,口吐白沫。我帶她看過很多大夫,都查不出病因,也治不好。我每次都被體育老師請到學校去,但我實在也沒有辦法解決。我後來突然想到:會不會當年我懷著她到中興大橋跳淡水河時,把還是肚中胎兒的她給嚇壞了?好可怕的胎教。我把這項推測告訴了學校體育老師,請他轉求學校特別通融,才勉強過了關。

附註十一:除了人,這世間還有神,而人有千算,神只一算,又叫天算。人算永遠不如天算。

☆勿以身貴而賤人;勿以身富而驕人。 陶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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