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月 29, 2005

38. 阿母,您到底是誰?

民國五十六年中秋節,我剛坐完月子不久,我要求外婆准我出門到三重找我失散的大女兒。我直覺地以為今天是家家團圓的日子,一定會全家外出賞月。我站在天台戲院門口,這是三重人潮的交集點,我注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這時,遠方有一大堆野孩子,跟在一個老太婆後面,一邊起鬨,一邊撿拾路上小石子來丟她,而這老太婆也頻頻拿起竹子趕這些凌虐她的野孩子。

這老太婆逐漸往我這方向走了過來,我發覺這老太婆瘋瘋癲癲,自言自語地,時而亂嚷亂叫,時而大哭大鬧,那一身破破爛爛的衣裙,連羞體都遮掩不住,從臉上到腳底下,又黑又臭,隨著秋天的寒風,那種難忍的氣味,使周圍的路人,個個拿起手帕,緊緊摀住鼻子,像四處躲躲閃閃。

突然,這老太婆走到我面前,一陣放聲大哭:
「女兒呀!阿母找你好苦呀!」

只聽噗咚一聲,她竟然跪了下來,雙手很用力地摟抱住我兩腿;怕我會跑掉似地,我幾乎快站不住腳了。她看來有點歇斯底里,一會兒大喊,一會兒大叫,好像死了親人一樣。這時,路人看熱鬧的越聚越多,我好尷尬,但我兩腿被她抱住,簡直無法動彈。我說:
「我不認識您,請您馬上放開我好嗎?」

但她根本不理不睬。她說:
「女兒呀!阿母找妳好苦呀!妳不要再跑了,今天一定要答應跟我一起回家,不然,我不放人,我們兩個一塊死在這裡算了!」

我兩腳都快麻木了,她還是死抱不放,我想:能跟瘋子講出什麼道理來嗎?

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大家都說我這女兒太狠,怎麼連自己老母都可以不認呢?而且,自己打扮得這麼漂亮,卻讓自己老母這般襤襤褸褸,破破爛爛呢?

我看情勢不妙,便只好答應了這老太婆,請她放開我兩隻腳,我才能走路,跟她一起回家。我與她並肩而走,或許她怕我溜掉,她一路扣住我的手腕,由於太用力,弄得我好痛,但我不敢叫,即使我沿途有好幾次都想吐,也不敢呃出半點聲來,我好怕傷害到這老太婆,因為她真的太過可憐了。

大約一個鐘頭左右吧!我們走到了三重的一處大垃圾場。她的家是一塊破布圍起來擋風的小違章,搭在垃圾堆上,無論是躺的、坐的或蓋的,可說內部什麼也沒有。這裡各種難聞的氣味都有,到處死狗、死貓、死豬,發出陣陣屍臭,令妳無法忍受,幾乎窒息。老太婆用她那雙翻垃圾的骯髒手,好親切地摟住我,抱住我,一會兒哭,一會兒笑,那種近乎碎肝斷腸的呻吟,令人不寒而慄。真沒想到,她已瘋癲到這般悲慘的地步。我知道,我是不能再刺激她了,我小心翼翼地順著她,想閃也不敢閃,想躲也不敢躲。「來,阿母抱一下,好久沒有看到妳了,讓阿母摸摸!」

我想,天底下竟然有想女兒想到發瘋的可憐母親,而我呢?萬一我找不到我大女兒,我也會跟她一樣悲慘下場嗎?古語說:「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在她激動到不能自己的撫撫摸摸中,我更意識到她的內心已千瘡百孔,已經不能再忍受些微的傷害,縱使不經心的話也一樣,當然,她也已無法承受再度失去寶貝女兒的嚴重打擊。所以,除非見死不救,我這寶貝女兒的角色,已成了今生義不容辭的分非內事。我想到師父的悲心慈腸,和師父期勉救苦救難的句句叮嚀,我知道我對這老太婆已責無旁貸。於是,我決定在她有生之年,從此充當她的寶貝女兒,以盡一己之所能來安慰她,來為她療傷止痛。

我隨便她愛怎樣就怎樣,要摟就摟,要抱就抱,我是別無選擇,既然碰上了,就乖乖認了。當天,我很晚才走,我到巷口叫了一些麵,餵她吃。我告訴她,我要回去帶行李,明天再來與她一起生活。

回到外婆家,全身陣陣惡臭,外婆以為我掉到鄉下人儲存水肥的大糞池裡,我只有默默點點頭,什麼也不敢說。那一晚,我一直嘔吐到天亮,連肚子裡黃黃青青的水,全吐光了。

第二天上班,到了辦公室,我們全體同是都還人人摀著鼻子,覺得我身上有難聞的陣陣惡臭,大家都叫嚷著:受不了啦!

我向公家借支了一筆錢,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去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並買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包括棉被、衣服、臉盆、肥皂…….等等。

下了班,我請有善心的同事助我一臂之力,開車到三重垃圾場把老太婆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結果,見了面,這老太婆竟然不理不睬,跟從來不認識的陌生人完全一樣,她根本不認識我,這下,我真愣住了。回家後,我請教我的一些朋友,她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如此,才隔了一夜,便把摟摟抱抱的親情全忘了。

後來,我又天天去站在天台戲院門口等著我失散的大女兒,而這老太婆也幾乎天天路過同一個地方,但她一次又一次,都只不經心地望了望我,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過去了。而我呢?想到天氣一天比一天冷,總忍不住為她著急。然而,瘋子就是瘋子,又能怎樣?

有一天,我一樣站在天台戲院門口,而這老太婆也一樣地走了過來,突然,她又一個箭步跑了過來,好緊好緊地摟住我,抱住我,又歇斯底里地像哭喪一樣地大哭大鬧起來。而我也有了上次的經驗,乖乖地陪她回垃圾場。

當天深夜,我仍然在巷口叫了一大碗熱麵,切了幾片肉和滷蛋,慢慢餵她,等她吃飽了,才離開。她說:「妳這次可一定要再回來,不能騙我唷!」我點了點頭。

回到外婆家,又一次跟跌到澆水肥的臭毛坑一樣,令人摀緊鼻子,也難以忍受。外婆很不理解,我為什麼會這般狼狽。

第二天,下了班,我再度央求有善心的同事,陪我一道去三重垃圾場接她,但跟上次一樣,她根本不認識我是誰,連帶去的冬衣,也不肯讓我換,真是又倔又強。這樣一連好幾天,我還是站在天台戲院門口,而這老太婆也還是只對我望了望,就一點反應也沒有地走了過去。但她真不怕蕭瑟的秋風嗎?

有一天,我一樣站在天台戲院門口,這老太婆又突然地急速跑了過來,摟住我,抱住我,而我也別無選擇地陪她回垃圾場,她摟摟抱抱,好是溫馨,一行行眼淚滴濕了我冬天厚厚的衣服。當然,我仍然例行公事地在巷口叫了一碗熱湯麵,一小碟子的肉和蛋,餵飽她以後才離開。可是,秋末了,她一身這般單薄,我怎捨得丟下她呢?垃圾場一片空曠,括起風來,特別凌厲,她真受得了嗎?

回到家,外婆看我又一身臭臭地回來,好是生氣:
「別再穿這件衣服了,每次穿這件衣服出去,都跌得一身臭臭地回來!」

我猛然驚醒,原來,這老太婆記憶中的女兒,穿的正是與這款式相同的衣服,有了這衣服,我才像她女兒。啊!我懂了。可是這件衣服每次都沾滿一身糞便污穢,即使換洗,也得在大太陽下晾好多天才能吹盡陣陣惡臭,不換洗怎麼行呢?

我似乎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我好高興,因為我總算有辦法接她回家了。

一週後,我和我那善心同事又去了三重垃圾場,由於我穿著的是那件她念念不忘的衣服,她一眼就認出我來,她好高興,又摟又抱,簡直哭到不成人形,我很不忍心,不自禁地依偎在她懷裡,不停地安慰她,終於她答應跟我回家了。

我把她接到我租的那間小房子。我先幫她洗澡,換衣服,然後一樣叫點吃的來餵她。當晚,她就在這兒住了下來。這一晚,我守到天亮,她睡得好熟、好甜、好安祥。我兩眼不停地注視著她,我不禁哭了。唉!天底下,竟然還有這般可憐的人!

我這件衣服,是拯救這老太婆的唯一信物,所以,我每天一換洗,就馬上快速用熨斗燙乾,然後隨時帶在身邊,已備前往照顧老太婆時,母女相認之用。

我請了一位歐巴桑,全天候代我照顧她,我又柔言細語地一次再一次告訴她:
「阿母,我要上班,不能天天在家裡陪您,但我每兩天,一定會回來看您一次。」

她什麼人都不要,她只要我這女兒。她要我親自幫她洗澡、換衣服、按摩、擦藥,並要我帶她出外逛街散步。我想,我這寶貝女兒應該是她唯一的親人,也是心肝肉。

或許住垃圾場太久,很不衛生,她一身是病,而且脾氣非常之壞。偶爾有些時候,她像正常人,但大半時候,都是神經錯亂地頻頻發作。我屢屢跪著挨她的毒打,直到她心滿意足才肯干休。每次毒打我一陣後,她總是責問我:
「看你還敢不敢背著我這老母,跟男人偷跑,而且竟敢丟下我,久久不回來,妳好大的膽子,以後還敢不敢?」

我只知道她實在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所以,隨她高興,愛打就打,愛罵就罵,只要她不再可憐就好了。我想,或許她一肚子怨氣,能越早發洩光,她就能越早清醒,我好期待唷!真的,挨點皮肉之痛,又算什麼?

我每次挨打時,或挨罵時,我都跪著,一邊哭,一邊道歉,更一再賠不是,一再認錯,就這樣,好多次我發覺她開始有了一絲絲的笑容。她似乎已經懂得笑了。這些年,我每每遍體鱗傷,但我看到她一天天地恢復正常,我總感到無比的欣慰,十分值得。

我從小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症,時常要輸血排鐵。可是有一次我忘了輸血,竟因為缺氧暈厥而成了植物人,在太平間躺了整整十一個月,才甦醒過來。當時,所有親人都以為我快死了,沒指望了。

我成了植物人的這段沒有知覺的死日子,當然,這老太婆也斷了金錢上和生活上的定期接濟,而花錢請來的歐巴桑,看我一連失蹤好多個月,也不告而別了。

我甦醒後,到那小房子時,早已另租了別人,而那老太婆也已不知下落了。

我到過三重垃圾場好多次,都找不到她,也請教過警察單位,一樣沒有訊息,即使報了失蹤人口,也沒有什麼下文。關於,這老太婆,我始終不知道她是誰,也不知她女兒是誰。以前,我請求過各地警民服務機關幫忙查詢她的家人,但郝多年,一點消息也沒有。

我問過她:
「阿母,妳叫什麼名字?住哪裡?阿爸叫什麼名字?做什麼行業?」

但什麼都問不出來,她已錯亂不堪,說出來的話,幾乎全是神經病患的胡言亂語,問也白問。所幸,皇天不負苦心人,我終於在台北近郊的一處偏僻垃圾場意外地發現了她,但可憐的她,已經病倒了,而且病的很重,奄奄一息,又瘦弱,又憔悴。

她遠遠看到我,好是高興,一再勉強掙扎起身,緊緊抓住我,一樣又摟又抱,哭聲十分淒厲悲慘,令人不寒而慄。似乎這段日子,她著實受盡不少委屈。我仍習慣地依偎在她懷裡,安慰她,並立即在松山靠近山腳下租了房子,把她接回奉養。

我想盡辦法,延請高明的中西醫師來為她治療。她沒有名字,沒有身分證,沒有勞保,昂貴的醫藥費,看護費,好幾次,幾乎使我破產,但我已分不清她是別人的阿母,還是我自己親生的娘了。

大約五年左右,她都臥病在床,全身癱瘓,沒有能夠再爬起來,加上感染病毒,始終高燒不退,惹致不少併發症,很令各科大夫束手無策,我轉院再轉院,想盡辦法來尋求奇蹟,希望能有一位華陀再世的名醫,可以真正治好她的病。我請了長假,分分秒秒守在病榻旁,陪著她,伺候她,豈奈,天不我予,仍告醫藥罔效。民國七十年,她終於倒在我懷裡,緊緊抓住我的手,嚥下了她最後一口氣,而依依不捨地與世長辭了。我呼天不應,搶地不靈,只好在搥胸頓足的哀傷中,以她親生女兒的名義,為她辦了後事,並依照本省習俗,為她服喪。墓碑上:
「親娘無名氏之墓」。

此後,一七接著一七地過去,直到做完百日,不知為什麼,我仍然每天痛哭不已,一直哭到我都瘦了一身肉,還是哭。真的,我好想她,而且時常夢見她,似乎她已是我生命中不可欠缺的一部份,但樹欲靜,而風不止,悔恨交加,又有何用?我們母女倆,已經分不開了。超渡時,我哭著問做法事的道場師父:她會認出我不是她真正的女兒嗎?她會知道她叫做無名氏嗎?可以讓幽幽孤魂,回到她自己的親人和家人身邊嗎?或許她一上了天,便回復清醒,早就什麼都清楚了,當然她也不會再要我了,那我一七接一七地,一年接一年地祭拜她,這樣還有用嗎?

這一生,除了外婆,她應該是這世上疼我最深,也是愛我最真的人。她的摟摟抱抱,撫撫摸摸,使我瞭解什麼是媽媽的手,什麼是媽媽的心。

屈指算算,總共我奉養她老人家大約十四年。很可惜,這中間我成了植物人十一個月,使她再度流落垃圾場,而一病不起,否則,她的晚年一定可以更幸福,也一定可以活得更長壽。雖然,我不知道她真正的年齡,但以她的女兒年齡大致與我相當,加上她那般衰老,應該至少長我三十歲吧!

不少人問過我:她是誰?我都堅定地說:她是我親生的媽,但她到底是誰,我真的一點都不知道。這十多年來的朝夕相處,我只有一點是?對可以確定的,也是我真正可以知道的:她與我血脈相連,是貼心窩心的親娘,是阿母,而我則是她失散多年的不孝女兒!

備註一:寫這篇文章,整張稿紙都滴滴淚水,但我還是強忍內心的悲慟,把它寫完。

備註二:我奉養這老人家,前後大約十四年,前期為從第一年到第九年,而後期則為第十年到第十四年。前期因為神經錯亂時常發作,引起左鄰右舍害怕,屢屢被檢舉。可是,她來路不明,又無任何身分證件,根本沒有辦法移送公家收容所,即令神經病院也拒絕這種病患。我告訴這些人,她只聽我這女兒的話,如果我不在她身邊,她會頻頻發作,而且瘋瘋癲癲,非常危險,誰也控制不了她,包括她自己。她脾氣很壞,很焦躁,對任何人都懷著深仇大恨,甚至非常恐懼。我常想:我是她女兒,她很疼,所以,對我發作都似乎還有分寸,然而,我這女兒都已幾乎無法忍受,何況是外人或神經病院或收容所,會有誰能禁得起她的攻擊和完全失常的粗言惡行?
我聽說神經病院都習慣使用電擊來制服這種失常的神經病患。但她是我阿母,天底下哪有女兒把自己親娘送去給殘忍的外人電擊的?母女連心,電媽媽的時候,真不會痛在女兒身嗎?
為此,我與管區與里幹事以及左鄰右舍等爭執很久,我都不讓這老人家離開我。請問:她如果是您親身的媽,您真捨得把她送進收容所、醫院,而讓她在舉目無親的可憐情況下,孤孤單單地被陌生人欺壓蹂躪?讓她被人電擊嗎?
她是我媽,就是我媽,即使瘋到不知道她自己是誰,也還是我媽。她可以瘋,但我能瘋嗎?她可以不知道,但我能不知道嗎?

備註三:聖經告訴我們,要「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因為真正的愛是永不止息的,是永不變質的。這世間,能令我們長存到如今,而不致被天地所滅的,總共有三樣:有信、有望、有愛,而其中最大的,就是:有愛。
天主諄諄告誡我們:內心沒有愛,是盲;眼神沒有愛,是瞎。即令世間一片光明,對心盲眼瞎的人,仍然是永遠的黑暗,一生都在絕望上痛苦摸索。

備註四:對沒有愛的陌生人,這老人家或許只是垃圾場中,人人所不屑的臭垃圾。但她與我之間,因為彼此有愛,一切欠缺,都自然變得如此圓滿完全。愛是神,不是人,所以,人會發瘋,愛不會發瘋。她對女兒的愛,不但很真,而且很深,很令人震撼,是值得我孺慕一生的好母親,也是我心目中的聖母化身。她的死,使我一連好多年,幾乎夜夜哭泣到天明。


主啊!您知道我如何服事您
在舞台的聚光燈下,
以極大的興奮熱情
您知道我多麼熱衷於
在一個婦女會中為您傳講
您知道我幾乎機動得沸騰
當我使一個團契增長
您知道我真實火熱
當我在一個查經班裡

但我不知道我將如何反應
當您指著一盆水,要我為
一個彎腰駝背,滿臉皺紋的老婦
清洗她那起繭的雙腳
日復一日,月復一月
在一個房間內,
無人看見,無人知曉

路得?H?冠欽

本篇世界名著,令人震撼。係由讀者林盈寬先生所提供,謹此申謝。

星期二, 1月 18, 2005

37. 未婚媽媽 6

高三,大女兒選的是理組,而且成績很好。我看師父留下的錦囊,寫的卻是文組,而且明明白白地寫得很清楚是「國立政治大學○○系」,底下還註明一些小字,是學號。

大女兒看我十分懷疑,便說:「媽,難道我不是您當年那個孩子嗎?」

師父從未錯過,難道這女兒真的有錯嗎?大女兒三番五次要求我一起去驗DNA,但我堅決反對,我為什麼要懷疑自己的女兒呢?

景美女高的老師,有一天通知我們家長,要所有選理組的儘量轉到文組,因為這次大專聯考,理組的全軍覆沒。

大女兒仍然不肯轉組,結果一如學校所料,她落榜了。第二年重考,又落榜了。補習班老師與我商量,希望勸她轉到文組,她還是不肯。

有一次,她在補習班模擬考上,與任課老師起了衝突,彼此爭得面紅耳赤,很使她灰心喪志,半途自己一氣之下,轉到文組,但考期已近,來得及嗎?

因為她怕我反對她的考前變卦,自己很認份地活拼死拼。

放榜了,她也僥倖地錄取了。我說:「照師公的錦囊,讀○文吧?」

她很不能接受,一來她討厭語文,二來什麼文不能讀,偏偏去讀這咬牙嚼舌的東西,而且又這般冷僻!

選填志願了。她找了好多補習班幫她電腦預測,結論卻是:「國立政治大學○○系」。

我說:「不到黃河心不死,妳還是乖乖聽師公的安排吧!」她趴在我懷裡,哭著說:「媽,我認了,我知道我逃不過您們的定數,我就照著師公的錦囊吧!」

開學後,註了冊,學生證的學號,一個字也沒錯。

大女兒目前已留學歸國,並已完成博士學位。


附註一:「景」是「時(日)己(京)」,「美」是「羊大」,「女」兒,「高」興。合起來暗指:「景美女高」。羊大女兒,也指屬羊大女兒。民國五十六年次,生肖屬羊。

附註二:我這大女兒第一次見到我時,因為亂指穿著男裝之師父為其生身母親,而被家人及在場參加法會之信徒,判定為中邪發瘋,並被家人多次送往某著名寺廟,由神職人員辟邪收妖,但均告無效。
第二次見我時,雖已間隔兩年多,卻又歷史重演,且大喊大叫,其家人與親友都一致認為係舊病復發,又再度送往瑤池金母座下,由乩童及通靈之大師親手做法,揮劍驅魔趕鬼,但依舊每天哭媽媽,喊媽媽,而宣告無效與無救。
第三次見我時,已十六歲,讀高一,自行摸索找到我家。但我已建立幸福之家庭,基於一家之安定與和諧,實無法相認。但我一勸再勸,一趕再趕,皆不肯離去,只好讓其住了下來,直至今日,已逾十八年。古人說:「母女親情,出於天性」,誠然一點不假。十八年間,骨肉連心,其天倫之樂,使我從此一掃黑暗,重現光明。

附註三:我因日夜哭泣,長達八年之久,對身體健康與一家大小之幸福,影響甚鉅,故於人海茫茫中,猛然回頭,決心不再尋找無緣之女兒,而毅然予以放棄,故第一次,第二次,我皆無動於衷。

附註四:我在觀賞龍舟大賽途中,路邊有不少命相攤,都指著我肚子裡的胎兒,鐵口直斷地說:「百日內會剋死父母或祖父母」。我不希望這孩子剋死我爸媽,寧可我自己被剋死,所以,我在十分忐忑不安與驚慌失措下,選擇與自己這塊心肝肉一齊死。事實上,這孩子降生不到三個月,非常疼我的台南爸爸,竟莫名其妙地突然暴斃,那時是民國五十六年的農曆八月十八日。算命或許很準,但不可恐嚇而使人產生恐懼,這是口德。要給絕望者希望,不可殺人。

附註五:我大女兒回來時,我四十四歲。有位道長說她會剋死我,果然,自從她踏進我家門起,我便開始高燒不退,前後臥病十多個月,無法下床,卻查不出理由,而我寧可被剋死,也捨不得讓大女兒再離開我。道長說我要大女兒,不要命,太愚蠢。

附註六:我學的是德國法,會的是德語,到美國讀博士,會有困難,因為英文是英文,德文是德文,沒有什麼相通之處。雖然我也會一些英文,但不夠專業水準,所以,我根本不能去美國。

附註七:父親看我挺著大肚子,才發覺我沒把孩子打掉,非常生氣,罰我跪在地上,並且拿木棍打我,由於孩子在肚子裡,不到四個月,經不起打,我一閃一躲地,更讓父親火上加油。為了保住胎兒,我只好往外逃命,什麼也來不及帶,而外婆也不敢救我。

附註八:生產後,從三重痛哭流涕地回到台北,外婆說一定要好好靜下心來坐月子,不准亂跑,但我還是想念孩子,半口雞酒也吃不下。師父到病榻前來安慰我。他老人家說:「妳的小寶貝在垃圾堆裡!」我聽了哭得更傷心,怎麼可以這般小人,把別人家的嬰兒丟到垃圾堆裡呢?師父笑著又說:「別緊張,今後妳只要熱心公益,每天早晚打掃馬路,清除沿途行人亂丟亂擲的垃圾,等妳所經手的垃圾堆到一個量,足夠贖回妳的小寶貝,他就會出現在妳眼前,平安地回到妳身邊,但妳千萬要記住,妳這小寶貝的八字非常之重,至少也值好幾車垃圾,可別灰心唷!」我坐完月子,恢復不少元氣,便開始復職上班,並利用上班前、下班後,每天認養四條大馬路,早晚認真打掃清除垃圾,但一天盼過一天,長達八年之久,也沒小寶貝半點訊息。師父很不放心,一大早便從山上匆匆趕了下來,他仔細邊看著我打掃,邊笑著說:「憑妳這種打掃速度和打掃方法,八年哪會有個著落呢?我看最快也還得再拼八年」,但這是良心工作,我一點也不敢馬虎潦草,所以,只好再八年就八年,家人聽了,很是灰心,便一再規勸我,不如從此死了心算了。事實上,對尋找女兒一事,我早已不存任何希望了,只是這八年來,我已養成打掃的習慣,已欲罷不能,所以我仍然每天早晚認真打掃清除所認養的四條大馬路,風雨無阻,從未間斷,直到今日。我的小寶貝再我充當義工的十五年後,才與我相認,已經大到抱不動了。大女兒從團圓之日起,便每日陪我早晚打掃馬路,像塊黏膠一般,分分秒秒粘著媽媽,直到研究所畢業,出國讀博士,才依依不捨地丟下我,不再與我母女檔,也不再當跟屁蟲。

附註九:我和大女兒每年農曆五月五日端午節那天都手牽著手,一起由台北這一頭步行走過中興大橋,到達三重那一頭。我們帶著親手包的肉粽和鹼粽、粿粽,還有三牲前往當年被打撈上來的沙灘上,母女恭恭敬敬地三跪九叩,來祭拜屈原與河神、江水神,感謝祂們當年慈悲地放過我們母女二條命。這是每年固定的大事,即使將來大女兒成了家,也要一直祭拜下去,一代叮嚀一代,誓不荒廢。

附註十:我大女兒在學校,最害怕的是游泳課,她一看到全是水的游泳池,就全身發抖而休克,口吐白沫。我帶她看過很多大夫,都查不出病因,也治不好。我每次都被體育老師請到學校去,但我實在也沒有辦法解決。我後來突然想到:會不會當年我懷著她到中興大橋跳淡水河時,把還是肚中胎兒的她給嚇壞了?好可怕的胎教。我把這項推測告訴了學校體育老師,請他轉求學校特別通融,才勉強過了關。

附註十一:除了人,這世間還有神,而人有千算,神只一算,又叫天算。人算永遠不如天算。

☆勿以身貴而賤人;勿以身富而驕人。 陶覺 ☆

星期一, 1月 17, 2005

36. 未婚媽媽 5

民國七十二年元月:

三個月後,這個高中女生突然帶著大包小包行囊找到我家來,她是自己偷偷離家出走了。她說她已經受不了道士們的驅魔斬妖,她哪有中邪?哪有發瘋?她只是想找到自己親身的媽媽,彼此相認,並且希望能從此生活在一起罷了。現在已是非常科學的年代,大人們為什麼還相信那些道士的鬼話呢?

我好說歹說,一再勸她趕快回她現在爸媽的家,因為她尚未成年,根本不能留在別人家裡,何況,我還不知道該如何來向我家人做合理的解釋呢!

但她非常固執,她說:「您是我媽,這又是我媽的家,我為什麼不能回來自己的家住,還要去住別人的家呢?」

一般人家,都不希望有任何外人闖入自己的生活王國,當然,誰也不肯做傻事養別人家的孩子。十六年來,我已習慣目前這個安定的家,今天竟然很突兀地?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我們一家大小,可真上上下下都亂了陣腳。我真的很為難。

我想到了我師父,當年師父圓寂時,交給了我三個錦囊。我記得師父曾經說過民國七十年我就會見到我的大女兒,民國七十一年我還會再見到大女兒,到了民國七十二年,我這大女兒就會自己回家與我團圓了。但輾轉十六年了,我已重新建立了新家庭,又再生了四個小孩,真不知要如何來向現在的家人做合理的解釋?又如何讓他們來接納我這大女兒,而不致傷害到家裡的每一個人,也不會破壞這個家的幸福、圓滿與和諧。我想:
「都已十六年了,我該如何是好呢?又這女生,真的會是我失散已久的大女兒嗎?」

我好猶豫,好難取捨唷!以前,我哭太久,把兩眼都哭瞎了,所以,我摸過孩子的臉,卻從沒有看過孩子的長相,我如何來確認呢?當然,我又想到師父,想到師父的錦囊。我恭恭敬敬地在佛前打開錦囊:

「時日已經成熟,養大女兒,高興重回親娘懷抱。」最底下還寫了一行小小提示:「黃制服,學號○○○○○。」(詳附註)

我問:「小妹妹,妳叫什麼名字?讀哪所學校?學號多少?」

這小妹妹一一告訴了我,她讀景美女高一年級,她的學號是○○○○○。她打開包包,拿出她的制服和學生證。很奇怪,竟然和師父的錦囊完全一樣。

我摟著她,越抱越緊了,我哭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我閉上眼睛,摸著她的臉,我泣不成聲。

就這樣,我的大女兒果真自己找回來了。

星期三, 1月 12, 2005

35. 未婚媽媽 4

民國五十六年中秋節,男方從美國回來了。他到我上班的地方來找我,他看我一臉憔悴,又瘦又小,很是捨不得。他說:「老師,真的很對不起,我錯了。」

「老師,沒想到把您害成這個樣子,請您原諒!」他也哭了。但我能說些什麼呢?過去的事,真能過去嗎?他再三懇求我與他一道去美國,他今生今世惠盡心盡力來照顧我,補償我。他很不瞭解,這整整一年,我到底躲避到哪兒去了?為什麼他從美國趕回來找好幾次,都查不出我的下落呢?他問:「我們的寶寶呢?」

我忍不住大聲哭了起來,他不敢再往下問。

只聽他哽哽咽咽地抽蓄著,突然,他大膽地牽住我的手,緊緊地,任憑我怎麼摔,都不肯放。他近乎哀求:「老師,請您答應陪我去美國深造好嗎?」

我搖搖頭。

「老師,我會耐心地等待您回心轉意,我明年中秋節再回來!」

★★★★★★★★★★

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底,我奉命進入考試闈場,不能與外界接觸。考試一開始,我們就被放了出來。管理員告訴我,這些日子裡,美國有位先生每天打好幾通電話找我。大約傍晚的時候,男方又從美國打來:「老師,我們的習俗,今年一定要成家。請您答應我的懇求好嗎?」

我仍然搖搖頭地說:「不」。因為我已經問了又問,哭了又哭,跪了又跪,但爸爸仍然堅持不准。

一週後,男方在電話中告訴我,他娶不到我,只好娶學妹了。但這輩子,他永遠等著我,隨時歡迎我去美國與他一起生活,一起奮鬥。

他結婚那天,我接完電話,便頭暈目眩,倒在地上,被送醫急救。大家都說我主辦聯考太累了,太操勞了。但有誰知道,我的心早已破碎了。我昏睡了七天,才醒了過來。

他是我的學生,我指導他做功課時,一板一眼,從未彼此交談過半句功課以外的閒話。難道我在不知不覺中,一顆心已被對方佔領了?

他的另一半是我的學妹,是我鼓勵他娶的,但學妹告訴我:「公公和婆婆只承認您是他們家的大媳婦,堅稱永遠沒有人可以取代。老人家要我尊您為大姐姐,家裡上上下下,都尊您為大少奶奶!」

我像黃河決堤般地放聲嚎啕大哭,直哭到死去活來。我該何去何從?

我們家從小便不准頂撞父母,不准違抗父母,我們做子女的,只能聽話,只能做父母親高興的事,而且絕對順服到底,從不敢有任何自己的想法和看法。

我知道我的對象只能是本省人,至於外省人,則哭到死也不可能准。但結婚有必要在省籍上做大文章嗎?只要人品人格夠水平,能託付一生,這不就行了嗎?

我父母很固執,為此,不知摧毀了下一代多少幸福?但我父母從不後悔:「誰叫妳是我們家的孩子呢!」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所以,錯的一定是子女。「您真這般認命任分嗎?」「當然,我是認了」。

六十二歲了,我仍然不敢頂撞父母,不敢違抗父母,一切都聽從父母做主,因為這一生父母到處受人欺侮凌辱,已夠苦的了,我們當子女的,何忍在雪上加霜呢?任何事與其讓自己快樂,不如父母快樂,即使我們自己很不快樂,也心甘情願地承受,這是我們代代相傳的家教,不也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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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九年底,我奉父母之命,和不曾見過面的另一半結了婚,也生了兩男兩女。但我沒有一分一秒忘掉我第一個孩子。我一直睡不著,吃不飽,日子也過不好,也天天去三重等看小孩。

另一半說:「妳現在不是又有了四個寶貝了嗎?為什麼還天天哭,天天想呢?」

只有做了媽媽的人,才能體會做媽媽的心情。孩子每一個都不能取代,都不一樣,各有各的可愛。

我沒看過我大女兒。在醫院生產時,我哭瞎了雙眼,根本摸不出孩子真正長相。我現在兩眼都看得到了,卻不知道我的小寶貝究竟被轉賣到了哪裡。

我一天盼過一天,一年捱過一年,無分春夏秋冬,每天全神貫注地凝視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她們手中所抱著的嬰兒,但渺渺茫茫,仍然沒有任何訊息。家裡的人都勸我忘記過去,努力未來,為什麼不珍惜現在所擁有的呢?於是,我開始把全副心血,投入現在這個家,我荒廢家務太久了,也忽略家裡四個孩子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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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年後:
民國七十年,因師父早已圓寂多年,為了師父的慈心悲願,我必須利用公餘之暇,義務代表師父披掛上陣,以求國泰民安。為此,這年我應當地信眾之邀,隨同師兄們前往三重講經及辦道場。佛教講究大丈夫相,不准女人碰法器或做法事。即使道場裡的同仁,或出家眾,男男女女,都穿著男裝,並以男性之〝師兄〞互相稱呼,即使是女性,也不稱〝師姐〞,表示已經修到女轉男身的崇高境界,精進有成。當然,我也遵照佛門威儀,與師兄們一樣裝扮,不穿女裝。

我在主持法會時,突然有位國中小女生,強拉她媽媽到我面前,指著我說:「她是我媽媽,她是我媽媽!」這小女生的母親很尷尬,趕忙嗚住她的嘴巴,制止她亂喊亂叫。這位母親罵她女兒說:「師父是男的,怎麼會是妳媽媽,何況師父是出家人,怎麼會生妳呢」

這小女生很不服氣地一再堅持她沒看錯人,她說:「我一生下來,我就看過,她一定是我媽媽!」

我們密宗在觀想時,不能分心,因為萬一精神不集中,自己的生命會有危險,所以,我也沒有能看清楚這小妹妹的長相,或讀哪個國中,更沒聽清楚,她到底嘀嘀咕咕些什麼。我隱約注意到,這小女生被她母親硬拖出我們的道場,而這小女生也硬是不肯。

此後,我也沒有再看到這位小女生,也不當一回事地把她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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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後:

民國七十一年底,大約十月左右,師兄們又應當地信眾之邀,再度前往三重辦理法會與道場,以求合境安寧,風調雨順。由於女生雙手比較纖細修長,打起密宗手印,可以十分圓融柔軟,幾乎天衣無縫,所以,師兄們仍然推我主壇,要我下班後,趕往現場,代表師父來披掛上陣。當我換妥金剛上師的僧袍,戴上五佛冠,儼然一副莊嚴大丈夫扮相。突然,有位高中女生拉著她父母到我面前來,她指著我告訴她爸媽說:「她是我媽媽,她是我媽媽!」

似乎與兩年前那小女生同一個人,而她媽媽也一樣訓斥她胡說八道,因為師父是男的,又是出家人。但這位高中女生卻不理她父母開導她的話,還一直堅持我是她媽媽,她哭著喊:「媽!媽!我真的是您女兒呀!」

我很錯愕,也很手足無措,怎會遇到這突如其來的怪事呢!

我左右的人,怕她吵到我辦事,硬拖硬拉把她勸出辦法會的道場。

我由於全神貫注在佛事上,無法分心,所以,也沒和這高中女生正式見面或說說話。

34. 未婚媽媽 ? 3

民國五十六年農曆六月○日下午,我的孩子在我哀嚎慘叫中,來到了人間。還好是個女的,體積不大,不然我已虛脫而死。將近五天,我在活活被撕裂的劇痛中煎熬,陣陣哀嚎慘叫,震撼了整個產房,我兩手亂抓,但什麼也抓不到,我翻來翻去,什麼古怪話、髒話、莫名其妙的話全出籠了,可是任憑我又哭又喊,直到聲嘶力竭,卻旁邊連半個安慰的親人也沒有,憐惜的人,也沒有。

醫院問我:「是付生產費呢?還是????」我問:「還是什麼?」

我很坦白地告訴醫院,我實在付不起生產費。醫院說:「何不乾脆把孩子給醫院抵債,妳一個女孩子也可省掉好多負擔?」

當時,我身上哪會有錢,只好接受醫院的條件,把孩子交由醫院處理,不得異議。我只懇求醫院這三天內。每天一次抱孩子來讓我撫摸一下孩子的臉。我因為跳過水自殺,母體和胎兒都有嚴重的內外傷,我又罹患有地中海貧血?症,醫生擔心我會難產而死,甚至也擔心胎兒會死在肚子裡。我從早到晚都哭了又哭,幾乎哭到眼睛瞎了。如果我真的難產死了,孩子怎麼活?又如果孩子死了,我又將怎麼活!

我能不嚎啕痛哭嗎?

我看不見孩子,只能用手摸,護士小姐警告說:「再哭,就一輩子瞎眼了!」

我七天後出院。原本以為沒了大肚子,沒了孩子,便可以了無牽掛地單身一人出國讀書而與出事前一樣地恢復少女的青春活力。

但我發覺我一天比一天想念我的孩子,不到一週便整個人接近崩潰。我回工廠,哀求老闆幫忙付費,以便贖回我的小寶寶,我告訴老闆,等我回到外婆家,這些代墊的錢,都可以還清楚,我要把孩子抱回去給外婆看看,我所生的小心肝寶貝,有多可愛,多討人喜歡。

我回去醫院,這裡的人告訴我,孩子早就給院裡死產的客人換走了,也開了出生證明,給對方報了戶口,而我的資料,為了避免糾紛,也全銷毀了。

我當場有如晴天霹靂,一陣瘋狂嘶喊,便暈倒了。從此我查不到孩子的任何資料,也一求再求,都見不到孩子的面。

前後長達八年,我每天下班或例假日,都兩眼呆呆地站在三重天台戲院的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我好想再看孩子一眼,只要一眼就好。

星期四, 1月 06, 2005

33. 未婚媽媽 ? 2

民國五十六年端午節,正好我肚子裡的小寶寶已經滿九個月了。中興大橋有龍舟大會,人山人海。這時,我即使穿著平底布鞋也已寸步難行。腰椎十分酸痛,連站立都很困難。我的醫生告訴我,嚴重惡性貧血症生產時會有生命危險,並且要大量輸血,費用十分高昂。他問我:「經濟上沒有困難吧?」

我哪會沒有問題,我連吃飯都已快三餐不繼了。「乾脆連小寶貝一起死吧?屈原不是跳水一死了之嗎?今天好巧,正是端午節,當了水鬼就不必擔心餓肚子了,光吃粽子也會飽吧?」

我走向人群擁擠的橋中段,穿過人牆,欄杆上也坐滿了觀眾,我爭到了一個空位,一上去便噗通往下跳。

我醒來時,已躺在岸邊沙灘上,有救生員在為我施行人工呼吸。

警察先生問:「為什麼會這般不小心被推擠到掉下水呢?」

我很累,很困乏,連說話的力氣也沒有。眼睛一閉,我不自覺地又睡著了。

後來,我又被轉送到鄰近醫院打安胎針、強心針和營養針,我告訴救生人員,我沒有半分錢,救生員很和祥地安慰我:「小姐,別擔心,妳就好好休息吧!」

我躺在病床上,沒有半個親人和熟人,我靜靜地沉思著:「為什麼女生遭人強暴,已夠可憐了,不但家人沒有安慰她,為她好好療傷止痛,還要把她逐出家門,不顧她的死活,讓她流落街頭,而自生自滅呢?這樣不會太絕情?太殘忍?難道我們的社會還是一個野蠻的部落嗎?」

很多人一直勸我打胎就沒事了,但我想一個人如果可以用自己的手殺死自己無辜的稚弱子女,這社會還有人性,還算人道嗎?還叫文明嗎?

師父反對打胎,他說:「除非自己與嬰兒一起死,任何人皆不准以任何方法剝奪腹中胎兒的小生命。」

我剛出事的時候,沒幾天,我就發覺我每個月該來的已經沒來了。當時,我只須服下一劑中藥,便可把肚子裡的身孕流掉,但我深深以為生命是無價的,何況這孩子的未來,也還是個未知數,說不定長大後是個對國家社會很有貢獻的人,而且這孩子還會傳宗接代,衍生出很多孩子,和孩子的孩子。如果我把這孩子給流掉了,想想,我所流掉的,豈僅是一個小小生命而已!

我辭掉所擔任的公職,和所兼任的各種工作,就為了保住這孩子的小小生命,而淪落到三重蘆洲鄉下,當人家呼來喚去的下賤下下女,忍飢挨餓地敖到十個月生產期滿。這段悲慘的冰冷歲月,除了眼淚還是眼淚,唯一的安慰是黑夜裡高掛天空的明月,和圍繞在她身邊的一群小星星。這小孩如果是女的,將來也會像月亮一樣,是個好媽媽吧?而兒女成群,也會像滿滿的小星星吧!

我罹患有與血癌相似的嚴重貧血症,醫生做產前檢查時,一直擔心我會難產死,也一再懷疑胎兒的正常。我真怕我死了,留下孩子在世間會受人凌虐欺負,而萬一孩子死了,我將會失去求生的勇氣和意義,所以,我選擇了跳水來結束我們母女倆在這是間的苦難,或許,在天國,我們會很幸福。

很僥倖地我和肚子裡的孩子都平安獲救,也沒因為動了胎氣而流產。我在調養身體的那段日子,開始懂得每個人都沒有權力殺死自己,甚至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誰也不能將之毀傷。

當女人,一定要比男人堅強,才能活得下去。

星期三, 1月 05, 2005

32. 未婚媽媽 ? 1

民國五十五年九月底,我還在籌措出國的路費和生活費。本來,西德政府所提供的公費,對留學生而言,應該是足夠的。但我父母認為我一個人遠走高飛,把一家大小的生活重擔完全丟給他們兩個老人家,實在太不負責任了,所以,希望我能先把家安頓好,再自己前往法蘭克福深造。

我一個小女生,歷來所上班或所能打工兼差賺來的每一分錢,都早已一文不剩地全給了爸爸媽媽,我從沒有自己開過薪水袋,也沒自己從薪水袋中拿出過半分錢,我都原封不動地雙手呈交給了爸爸媽媽,即使今天,已兒女成群,也仍然一樣,因為悲慘的家境,實在太窮太苦,我也不忍心向爸媽伸手要過錢。但由於這樣,我這自封自閉的人,更沒有能力交朋友或與同事相交往,又如何會又人肯雪中送炭來借我錢呢?又哪會有什麼熟人可以慷慨解囊呢!但我雖然未與爸媽一起生活,卻屢屢在爸媽的淚眼裡,感受到一個貧窮家庭的苦難。說真的,血濃於水,身為長女的我,哪丟得下父母?哪丟得下我這些弟弟妹妹呢?

於是,我提起勇氣,前往懇求一位長輩,他家幾個孩子全是我家教的學生,特別是老大,差我兩歲,是我大一時所教的高三學生。那時也已大學畢業,並服完兵役,準備前往美國讀研究所。

這戶人家,是很傳統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非常有教養的書香門第。

在我充當家教期間,兩位老人家視我如親生的女兒,處處疼惜有加,關愛有加。可是,對我這受戒的佛門弟子而言,官宦世家的富貴榮華,似乎太損福份。何況,我又罹患有自閉症,對人總是敬而遠之,不敢太過親近,所以,一直不敢領受他們一家的情與愛。平民總是平民,何必高攀呢!這次,我在父母的逼迫下,實在已經走投無路了。內心深處,好期待真能有奇蹟似的奇遇,碰上救星。但站在台北街頭,那種孤立無援的感覺,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淚下」。我想,如不硬著頭皮,找他們開口,我還能期待誰呢?

很出乎我意料之外,這戶人家的兩位老人家,幾乎對我有求必應,還馬上拿了一大筆錢放在我手裡,並且很慈祥地問我:「這些夠嗎?如果不夠,請別客氣,隨時再回來拿!」

我當面點算過一遍,我說:「太多了,不用這麼多!」

因為借也得有辦法還,不能沒有一個底數。然而,他們兩位老人家一直要我收下,他們說:「等妳拿了法學博士回來,這區區一點錢,又能算什麼?」

當天晚上,兩位老人家非常客氣地提到如果我能當他們家媳婦,對他們而言,真是累生累世修來的福氣。我告訴他們,我父母不准我嫁給外省人,因為怕我被帶回去大陸,將來會每天都看不到女兒。兩位老人家聽了也很諒解,就半個字也沒有再提了。

農曆八月十五日是中秋節,花好月圓,豈奈我心情很亂,連賞月的雅興都沒有,因為再幾天,我就要出發到遙隔數千里外的天涯海角去流浪了,整個人可說非常沉重。

農曆八月十六日,月亮比十五還圓還亮。這如父如母的兩位老人家,和我所教的幾個孩子,決定要為我餞行。那份熱情,很令我盛情難卻,只好答應了。

我一向滴酒不沾。特別是我十八歲便進了佛門,又跟著師父受戒,根本不知道什麼是酒。但對方是長輩,一向十分疼我,照顧我,這次又幫了大忙,我怎能拒之於千里之外呢?何況要分手了,一別便是至少七年,真能不喝半滴嗎?我輕輕地端起小酒杯吮啜了一小小口,很奇怪的感覺,先是暈暈地,不久我便睡著了。

當我大夢初醒,我發覺我躺在一間漂亮的新房裡,佈置像洞房,而我的衣服也自內到外,全身都被人換過新的,並且最外邊還整整齊齊穿著粉紅色的新娘禮服和一襲白色婚紗,我知道我已鑄成一生的大錯了。男方說:我在家人扶持下,進洞房前,早燒過香,拜過堂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迷迷糊糊中,我竟然成了這家的大媳婦。我好恨唷!真沒想到這種正派又中規中矩的古典書香門第,也會做出這種事!

我不敢稟告父母,但我的身體很不爭氣,整個癱瘓了。爸爸媽媽似乎感覺到我出事了,叫我去問話,越問越生氣,乾脆命令我先服藥把肚子裡的東西流掉再說。男方也派人向爸媽提親,認為反正米已成飯,何不順水推舟就此結兩家秦晉之好?但爸媽破口大罵他們是小人,禽獸不如,當然也就一切免談了。

男方要求我說:「不要去西德了,既然都已燒過香、拜過堂,也進洞房了,為什麼我們不先辦結婚,再一起去美國進修呢?」

我說:「爸媽不准就是不准,請死了心吧!我這一生絕對不做父母親不高興的事。」

我知道我中獎了,可是我是佛門弟子,我不殺生,我哪狠得下心來殺我自己的孩子呢?但我也不能挺著大肚子去西德留學丟臉吧?何況我區區一名女留學生,漂泊在他國異鄉,哪還有能力撫養自己的小孩呢?

三個多月後,我的肚子已大得太明顯了,父母決定把我趕出家門,不讓我再踏進他們這個家半步,而外婆也怕左鄰右舍閒言閒語,叫我找個陌生地方避避風頭,等肚子平了,再回去。

我寫信到西德,向我的指導教授說明理由,因為我今年已經沒有辦法前往報到了,我還請求教授給我指引一條明路,教導我到底應該何去何從。

我的指導教授說:「先把小寶寶平安生下來,明年再來西德讀書」。我是女生,愛自己的小寶貝是天性,當然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兩難情況下,我會選擇留在台北,讓自己的小寶貝平安地降臨人間,畢竟這是我肚子裡的一塊小心肝肉,也是我在這世間的唯一親人,當然,更是我一生的全部。

剛被外婆和爸媽掃地出門時,我茫茫然又無所依靠地兀自在台北街頭徬徨徘徊,我從沒真正離開過家,真不知該去哪裡才好。有人告訴我,花蓮有個未婚媽媽之家,而台北新生南路也有一個未婚媽媽之家。不過,這人說,在未婚媽媽之家所生下的小孩,自己不能抱走。這就太使我為難了。有人建議我先去現場問問看,可是,我哪有臉挺著便便的大肚子,到處丟人呢!我一步一步慢慢走著,沒有靈魂似地拖著疲累身體,兩眼愣愣地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和車輛,稍稍有點臉熟,便定睛注視再注視,但直到夜幕低垂,伸手不見五指,仍然沒有邂逅半個熟人或親人。

我想過:何不回山上求師父求救去?可是我肚子內有個小寶貝,已經沒有力氣走那段崎嶇坎坷的漫長山路,也爬不上那斷崖絕壁。再說,師父那兒,是個國家級的莊嚴佛門聖地,全是男眾,怎能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個懷著身孕的未婚少女呢?這樣,師父還有臉在佛教界立足?還配稱為一代宗師嗎?

我不能讓師父蒙羞。我寧可流落街頭當乞丐,也不投靠師父,玷汙師門。

到底我該去哪裡?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一件衣服也沒能帶出來,而嚴寒的十二月,天很快就黑了。一陣陣的冷風,又凍又刺。我好餓,好冰,特別是從小缺血缺氧的體質,一直在抖顫著。有誰肯施捨我一碗熱粥,讓我填飽飢腸轆轆的空肚子呢?我好擔心,這麼冷冰冰的氣候,會把我肚子裡的小生命活活凍死!說真的,我好餓,好冷唷!但我能去哪裡?

職業介紹所嗎?有身孕的女孩子,沒有人有興趣。挨家挨戶地問嘛!一樣沒有人肯伸出援手。有人告訴我:三重有很多工廠,缺女作業員,缺做飯的女傭。我覺得我應該可以試一試。

我到了蘆洲,看圍牆上的招貼,邊找邊問,終於,不到幾天,便找到了一份掃地、倒茶、接電話的女工友工作,待遇很低微,但我只要跟肚子裡的小寶貝不餓肚子,便夠了。當然,能有足夠的錢來輸血排鐵,還有,就是能買些營養品給肚子裡的小寶貝補一補,那就更安心了。

星期二, 1月 04, 2005

31. 血紅的婚紗

在我們家,父母親的命令,就是聖旨,做子女的,絕對不准不服從,或有疑問,或反抗。

當時我為了工作上的關係,一個人單獨居住在靠近台北縣泰山鄉附近的小村落,與父母親甚少來往,即使與外婆家,也幾乎忙得抽不出空回去。

有一天,一大清早,突然接到父親的電話,他說他今天把我給嫁了,要我趕快先自己打扮打扮,大約上午九時左右,便會有部男方新娘禮車到我住的地方來接我,新娘禮服會一齊送到。我問:「那我上班要怎麼辦?」

父親很生氣地回答:「還上什麼班?都要嫁人了。」

我又問:「男方是誰?」

父親聽了更加生氣地在電話那端,大聲訓斥我:「叫妳嫁就嫁,難道還得妳同意嗎?在這世界上,有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子女幸福的?妳有父母做主,真是多世多劫修來的大福氣,妳高興都來不及,還有什麼好擔心的?」

我看父親真的生氣了,再也不敢吭聲,便這樣乖乖地接受了。本來,做子女的,便不可以讓父母親生氣,不能讓父母親稍稍不高興,更不能頂撞父母親,可是我內心好想知道:「到底哪位白馬王子娶了我?是胖?還是瘦?他為什麼要娶我?他是哪個科系?做哪一行的?他到底是誰?」

我的肚子裡有一籮筐的問號,當然,也對不可知的未來,產生無明的莫大恐懼,我的心一直忐忐忑忑,然而,「叫妳嫁就嫁」,畢竟是父親的命令,也是「違者殺無赦」的聖旨,我又能怎樣?

我陷入一陣陣沉思,坐在梳妝台前暗暗淌著淚水,一臉濕答答地,我已哭到不能上?了!

曾幾何時,一長排車隊的喇叭聲、鞭炮聲,從木人般的痴呆中,喚醒了飄飄渺渺的遊魂,我猛然睜開眼睛,啊!我該出門了。

匆匆披上男方送來的婚紗,戴上手套,配上耳環、手鍊、項鍊等手飾,我想這些行頭應該夠了,便閉上眼睛,低垂著頭,聽任男方來的人,把我牽上車子,又是幾聲爆竹,便出發了。

我靜靜地,似乎很安祥。可是,我腦海裡卻波濤洶湧。我真的不知道,我要嫁到哪裡?很遠嗎?

我們的車隊,六部排成一條長龍,向中興大橋方向前進,這是當年由台北縣前往台北市唯一通道。我們沿途邊放鞭炮,好一片洋洋喜氣。

不久,車子到了中興橋頭,突然,前面一大堆人潮,把整條大馬路全給堵住了,司機只好把車子給停了下來,走到前面查探究竟。媒婆則一直叫嚷著:「新娘禮車半路不准停車!」但前面已塞得水洩不通,又能奈何!

這時,有二、三個人快步往我們的車子跑過來,一直用手拍打我們的車窗,向我們緊急呼救。

「什麼事?」

「前面出車禍了,有個小孩子倒在血泊中,有生命危險!」

我低著頭,蒙著面紗,披著一身重重的白色結婚禮服,但我能見死不救嗎?旁邊的男生一點反應也沒有,我一急,便猛然把穿著高跟鞋的兩腳倏然地從五升斗裡往上抽,顧不了三七二十一,便下車快步奔往車禍地點。「啊!好可憐的小朋友!」是一位小學生被大車給撞傷了,全身還血流不止。我馬上彎下身子,把小朋友抱了起來,婚紗在地上血泊中拖,又濕又黏又沉重,我一轉身,立刻往回跑,上了車,立即請求司機倒車,以最快速度把小朋友送往醫院急救。

旁邊的男生,一樣一點反應也沒有。

等小朋友安頓好了,我又被交通警察傳喚去做了一大堆筆錄。當天,什麼吉日良辰全泡湯了。

由於新娘婚紗,一穿上身,便不能再脫下來,也不能更換,所以,我只好一身血淋淋地,前往男方的家。

其實,當小朋友急救清醒時,我自己熱昏了的頭也隨著清醒了。

我知道我惹禍了,我已觸犯了本省婚姻習俗的嚴重禁忌,我是註定要吃回頭轎了。可是人命關天,我真能見死不救嗎?設若時光可以倒流,可以讓我重來,我也會一樣不顧自己,而全心全力以赴,所以,我深深覺悟,不管我的下場會如何悲慘,這都是我註定無法脫身的劫數,我一定會陷進去。

到了男方,有人打開車門,捧著一盤橘子,接我下車。可是,當我一下車,大家都大聲驚叫了起來:

「怎麼會一身是血?」

「怎麼白色婚紗會血跡斑斑,成了血衣?」

我低垂著頭,呆呆地站著。婚紗的下擺,滿滿地全是血,使花童不敢動手去牽。只見男方的人,全往屋內跑,把我偷在外頭。他們似乎緊急會商去了。

好久好久,有人大聲叫著:

「把新娘先牽進去好了,免得圍觀的人越聚越多,大家不好看!」

我被安置在樓上一處隱密的房間,應該不是洞房吧!我坐在板凳上,冷冷地自己一個人。

媒婆說:
「結婚喜宴、拜堂、參見公婆等等都免了。這一身血淋淋的婚紗,還能出去丟人現眼嗎?」

夜深人靜,我仍冷冷地自己一個人坐著,我越哭越傷心。但我的命運是誰也挽回不了。媒婆說:

「等等人全走光了,我們就派車送妳回去,我們已決定不要妳了!」

我一聽,趕緊拖住媒婆,跪了下來,苦苦哀求,但媒婆一點也無動於衷:「妳不是喜歡救人嗎?為什麼現在不好好救救妳自己?妳以為穿了
白色婚紗,妳就是救苦救難的白衣觀世音菩薩了嗎?不自量力!」

我告訴媒婆,我若被送回去,我就只有自己投環自盡了,媒婆似乎也愣了一下,但沒說半句話就出去了。

夜越來越深,但我仍冷冷地自己一個人坐在板凳上,沒有見到新郎,也沒有見到半個親人。

漸漸地,我哭累了,禁不住靠在牆壁上,昏昏沉沉地睡了。在迷糊中,我隱約看到了我們家因為我的死而經濟陷入?境的慘狀,我知道我絕對不能死,如果我一個人死了,我們全家也會活不下去。

一個女人,一生只能嫁一次,只能穿一次婚紗,是我們家世代相傳的祖宗家法,而我今已穿過,我是再也沒有機會了。

我終於提起最大勇氣,告訴媒婆,我願意照他們男方的意思,坐回頭轎回去。我也願意歸還我父親所拿走的錢。

很快,靠馬路邊的窗子,似乎開始微微亮了。男方依然沒有任何動靜。但我已不再掙扎了,我願意淪落舞廳當舞女,或賣身酒廊當酒家女,一切都不在乎,只要能早日還清父母所積欠的大筆債務。

這時,有位男生出現了。他會是主角的新郎嗎?他什麼話也沒說,只輕輕帶過:「今天一大早,等天一亮,我們就搬出去外面住,妳一身是血,把全家老老少少都給嚇壞了,所以非離開這個家不可!」

我點了點頭。畢竟嫁雞隨雞,這是女人天生註定的命運,我還能有意見嗎?

就這樣,我跟著這位從未謀面的男生,悄悄地走出了這個坐一整天冷板凳的家,沒有人與我打招呼,也沒有人理睬。

新的家是一個小房間,可以勉強擠兩個人。當晚,我們將就地完成夫妻終身大事。我好感激新郎沒有拒絕我,而新郎對我這新娘的「救人一至忘我」,也一直讚不絕口。他說,我的慈悲,真是驚天地,而泣鬼神,實在少見。又說,這麼漂亮的心,必有這麼漂亮的一生,他有一百分之一百的信心。

我原本以為我已世界末日,沒有想到竟然奇蹟似地峰迴路轉,有了這麼大的轉機,我好謝天謝地!

★★★★★★★

一年後,第一個女兒降生了。依法要報出生,就得先報結婚戶口才行。他拿出自己的身分證,也叫我拿出我的身分證。我突然發覺不對,他的名字怎麼跟喜帖上所印的完全不一樣呢?當年我爸告訴我的,也不是這個名字呀!
他笑了。他說:

「媽媽,妳真糊塗,妳嫁給誰,竟然一點都不清楚!」

我說:
「爸爸,我哪有可能知道您叫什麼名字呢?」

我只知道三從四德,百依百順,全心全意守護著這個家,我一個小女子哪能想這麼多呢?

他說了:「結婚當天,娶妳的是我堂哥。可是,妳一身白色的婚紗,染得紅紅地滿滿是血,可把我堂哥給嚇壞了,當然也把我伯父母嚇壞了,所以,當晚,大家商量好要立刻把妳給退回去。但媒婆說這樣妳會上吊自殺,只有死路一條,而我也堅決反對他們這般殘忍的做法。我一再強調新娘的心地又善良又美麗,也反問他們:難道救人有罪嗎?豈奈,我費盡唇舌,仍然無法改變他們的鐵石心腸,只在在救人第一的大前提下,情急智生,自己勇敢地進了洞房,把這婚姻自己一肩挑了起來。反正,妳也不認識新郎,嫁給誰不也都一樣嗎?否則,像妳救了別人的命,反倒自己活不了,因而丟了寶貴生命,這世間還有天理嗎?」

我聽了,真是又氣憤又感激,怎麼可以做這種事呢?我一連好幾天不跟他說半句話,而他也好緊張,一再賠不是,賠了又賠。

★★★★★★★

兩年後,他約我一齊去台大四字頭的癌症病房,探望一位長年臥病不起的病人,好像是同宗的親戚。我第一眼望去,似乎有點面熟。他介紹給我:「這是我堂哥,我伯父的獨生子。」

回過身來,他又向著一對兩眼幾乎哭瞎的老人家:「這是我伯父母。」

我直覺地感到這兩位老人家好可憐,就只一個獨生子,卻得了肝癌,而且已到末期了。

★★★★★★★

出了病房,我問:「我見過這個人嗎?我見過這家人嗎?」

他說:「這就是當年娶妳的那位真正新郎,而那兩位老人家就是當年妳拜堂的公公婆婆!」

我說:「我能抽空幫忙這兩位老人家照顧這個病人嗎?我能否給他們兩老當女兒,來奉養他們安度下半輩子?」

他點了點頭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這夫妻緣雖然毀在血紅的婚紗裡,但總是一日珍貴的情。飲水思源,我支持妳的善心與善念。」。

★★★★★★★

我想:這人會是血紅的婚紗所剋死的嗎?我當日真的是一名會令人倒楣的新娘嗎?古人不是說:姻緣天註定,半點不由人嗎?為什麼既已娶了我,卻又不要我呢?

三十多年來,我們一家大小,和和樂樂地過得非常美滿幸福,豐衣足食,不愁穿,不愁吃,五名兒女,也個個孝順聽話,個個力爭上游,一一從國外一流的研究所畢業。像這樣的新娘,我真不知哪裡不能娶,又為什麼男方當日要那般?情地逼死我呢?
我們一家大小從未口角,或有任何爭吵。我們都很珍惜這份緣、這份福,都彼此以一生一世的努力,來維持一家的和平,使我們的家,成為人間的一塊淨土與樂園。

我們夫妻也從未分開過,永遠手牽著手,在喜悅中,在平凡、平實、平淡中,一天平安地渡過一天。

我們兩人都有安定的工作,都有十分寬裕的收入,除了美中不足的地中海貧血症外,這一生應無任何缺憾。可見血紅的婚紗,所庇蔭的應該是無窮無盡的福,怎麼會是禍呢?

當日幾乎所有的親友都不看好我這一身是血的新娘,大家都怕壞綵頭,會惹來大災或大禍,但事實證明,幾乎置我於死地的世俗迷信,完全錯誤。當時我先生敢於冒殺生之血光劫來與我結為夫妻,也只不過是因為我一身是血是為了救人一命,像這樣慈悲的心,怎會沒有福報,反倒惹禍呢?時間是最好的證明,我先生是對的。

現在,我的兒女都已長大成人了,也都可以論及婚嫁了。兒女們說:「媽,像您這樣的女人,有誰能休得了您呢?即使新郎是我們,而您當天一身血淋淋,婚紗又亂七八糟,在我們心目中,您依然是這世間最為漂亮的新娘,因為您有一顆漂亮的心!而您救人所延誤的時間,也才是神所應許的真正吉日良辰!」

兒女們的安慰,每每使我熱淚盈眶,滴滴答答,有如永遠下不完的苦雨!

問題是:實際迎娶的,沒進洞房,而進洞房的,卻不是真正迎娶的新郎,我真算嫁了嗎?我嫁的是哪一位?

附註一:有讀者問:「為什麼不能退婚回自己的家?」依本省習俗,女兒出門,便是潑出去的水,再回頭會拖垮娘家一輩子倒楣透頂,使娘家兄弟姊妹,永遠無法抬頭出門。至於我的處境,比這更慘,因為我是被父母賣出去的。我父母與人合夥開了一家大型印刷工廠,專門承製月曆、報章、雜誌,可是時運不濟,客戶倒了,爸媽也支撐不下去,最後被法院查封拍賣了。爸媽是為了救急,曾飢不擇食,向地下錢莊,週轉了高利貸的黑心錢。當爸媽一無所有時,便落入黑道手裡,而爸媽身邊除了我這女兒還可值點錢可以賣外,可說早已一籌莫展了。這件婚姻,爸媽總算賣到了一大筆錢,也紓解了爸媽一家大小的苦難,脫離黑道,脫離苦海。我絕對不能被退婚。如果我被退婚,爸媽便要退錢,那爸媽不就又陷入一片愁雲慘霧了嗎?當一個人死,一家大小就人人不用死,我這隨時會死的地中海?症患者,為什麼不能自我一了百了呢?只是我不懂事,一時衝動,救人染紅了一身婚紗,幾乎害死父母再度陷入黑道毒手。唉!窮人家有窮人家的悲哀,這是局外人所無法體會的。(這筆債,我婚後還了十年才還完,真沒想到血紅的婚紗,代價這般高。)

附註二:這件血跡斑斑的血紅婚紗,在我慶祝六十大壽之祭拜典禮中,在全體家人的祝福下,奉獻給天地,而當場把它給焚化了。當年,出租的婚紗店堅持不要這件婚紗,而且開價要我賠償,前後交涉了二、三年,都不肯讓步,幾乎要我整個小家庭的生活費瀕臨崩潰。其實,當年我的生活已經很緊了,連我大女兒餵牛奶的錢都沒有著落,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當一個人可憐的時候,什麼事都會很可憐。

附註三:本文由於部分情節,涉及個人隱私,於校稿時,予以刪除,故上下文之連貫,或有不盡通順之處,或甚至因而與真正之事實,略有脫節,而無法完全吻合,凡此均非得已,還請見諒。

30. 難言之隱

我的事務所剛成立時,地點在台北火車站前面,全體同仁共有二十一人,大半為研究所相關科系畢業,個個品學兼優。

起初十個月,一件案子也沒有,幾乎寅吃卯糧,支撐得十分艱苦。本來想過不如裁些人,以減輕負擔,但每個同仁都這般稱職盡責,叫我如何開得了口呢?於是,家裡能進當舖的值錢物品,可說能當的皆當了。

有一天,我剛出差回來,掌管出納的會計小姐花容失色地告訴我:「我們抽屜裡週轉用的公款,全被偷了!」

會計小姐還告訴我,抽屜的鎖也被撬開了。她剛請鎖匠來修理,並多加了一副進口的高級鎖。

我說:「妳再找鎖匠來」。

我請鎖匠把抽屜內外的鎖全拆卸掉,什麼鎖都不要。

會計小姐很不高興,她問:「為什麼把修理好的鎖和剛裝上去的進口鎖都拆了呢?」

為此,會計小姐終於辭職了,她氣憤憤地說我瘋了。

第二天,我們週轉用的公款又被偷了。我的手頭原本很緊,這下更拮据了。我不得已回自己娘家向媽媽開口借了錢。

第三天,這一大筆週轉用的公款又被偷了。我好捨不得,幾乎哭了出來。

畢竟我已快山窮水盡了,由於無處伸手,只好忍痛把結婚的紀念金錶也給當了。

第四天,只丟了一萬元,其他一文也沒少。

第五天,打開抽屜,所有的公款都原封未動,好好的。

我不知為什麼,竟然自己失聲哭了起來。

這五天,我的同事對我的愚蠢行為,幾乎都十分不屑,每天都有一些人辭職。試想:跟隨這麼沒有水準的老闆,會有什麼前途嗎?

娘家的媽媽知道我向她借來的錢,是用來擺給竊賊偷的,更是氣得好久好久都不理我,不跟我講話。

家裡的另一半和孩子們看我當掉一大堆貴重物品,所有的錢都拿到辦公室去擺給竊賊偷,也非常不諒解。

但竊賊總算偷夠了,從此再也沒有拿過半分錢。

我由於週轉金大筆失竊,整個事務所元氣大損,幾乎發不出薪水,所以,又有一批同仁不告而別。

這失竊的事和發不出薪水的事,很快便傳到公公耳裡,便叫我去問話:「妳擺錢故意讓人家偷的事是真的嗎?」

我默默地點了點頭。

「妳都當了媳婦,也當媽媽了,怎麼還這麼傻呢?」

我說:「我擔心對方有難言之隱,無法啟口,更擔心如不及時伸出援手會有生死大災,所以,每天都盡量多放一點錢來讓他偷,希望能暗地幫他忙。」

公公從身上拿出一紙袋的大鈔,當面遞給我,他說:「妳天性如此,講也沒用,這些錢就先拿去濟急吧!」

※※※※※※※

大約過了十多年左右吧,我收到一張三十五萬元的匯票,還附了一封沒有落款的短函:「敬啟者:茲奉上辦公室當年失竊之三十一萬元,另四萬元請充當借用十年之利息,還祈查收。謝謝。」

※※※※※※※

又過了十多年左右吧,我因為地中海貧血症發作,被送進台北榮民總醫院急救了好幾個星期。

突然,有位五十歲上下的陌生太太帶了三名兒女來看我:「叫奶奶!」

她比著我,要小孩子趕快向奶奶問好。

我實在想不起對方到底是誰,也一點都認不出來。

這位陌生太太坐在我的床沿一直靜靜地淌著淚水,一句話也沒說,就這樣,她耐心地陪著我,也細心地照顧我,陪到下午六點半才離開。

第二天她又來了,跟第一天完全一樣。

第三天一樣地,她又來了。

第四天她還是準時出現了。可是這一次她開口了。

「我能稱呼您一聲媽媽嗎?今天是目親節!」

她雙手恭恭敬敬地遞給我一張母親卡。

「請問:您到底是誰?」我問。

「我是您辦公室的小姐,我現在與先生住在美國。聽同事說您病了,特地全家趕回來看望您、照顧您。請問:十多年前寄還給您的三十五萬元收到了嗎?」

我恍然大悟,我知道了。我說:「收到了,真謝謝您有這份心。另外多了四萬元,我想等知道寄的人到底是誰時,再當面奉還。」

「不用了,那是利息,不然我內心會很不安的。」她說著說著,禁不住哭了。

「過去的,就讓她過去吧!」我安慰她。

「您是我的再生媽媽,是我今生今世的真媽媽,我一定要好好孝順您,報答您!」

※※※※※※※

據她斷斷續續邊哭邊述說當年的情節,約略是這樣的:

她剛從研究所畢業,便應邀進入我的事務所服務,沒想到下班途中,被粗野的計程車司機載到山上強暴。她下體全被撕裂,衣裙也被撕裂了。

她剛出社會,沒什麼積蓄,家境又很苦,真不知道如何是好。這種難言之隱,要找誰求救呢?她在萬般無奈下,一天拖過一天,直到下體流膿流血,有生命危險了,才進醫院就診。很不幸地,那位計程車司機罹患有嚴重的性病,把她給傳染了,更不幸的是,她竟然受孕了,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當時,打胎是違法的,合法的婦科診所是不施行這種違法的手術,一般都找地下密醫,但這種診所幾乎全是獅子大開口。

為此,她也自殺了好幾次沒死,可見想死也沒那般容易。

她問我:「為什麼您要拆掉所有的鎖,故意讓我偷呢?而且放的錢越放越多?」

我一句也回答不出來,我哭了。

真的,我能說什麼呢?

※※※※※※※

一週後,她和先生孩子們準備回美國,夫妻都已是博士,也都在當地公家學術機構上班,不能請假太久。

她跪了下來,拉著我的雙手:「媽,請到美國和我們一齊住好嗎?我們都很想您,也都很需要您!我有今天,是您賞賜給我的。」

我搖搖頭,哭得更大聲。

我牽她起來,實在說,我一點也記不起來,她到底是誰。

總算我多了一個好女兒和好女婿,也多了三位外孫,而且都是美國博士,不也苦得很值得嗎?

附註一:這件事,您相信也好,不信也好,但為了顧及當事人名節,請勿求證。

附註二:我週轉金被竊後,我都低著頭進出辦公室,我好怕我會認出偷錢的人,更怕偷錢的人看到我的臉會難過。

附註三:我的事務所,在全盛之時期,總人數超過兩百人,各組獨立作業,除重要幹部外,我幾乎認識不到多少人。

附註四:我因地中海?症,經常被送到各大醫院急救,而前來探望的好友與好心人,各方面結緣的都有,所以,每每有不少人,我一點也記不起對方到底是誰,但我也不敢太過失禮,開口問對方:「您到底是誰?」想想,對方可以牢牢記住您,而您竟然可以忘了,這哪對得起人家呢?

星期一, 1月 03, 2005

29. 放生與成全

由於,承接的案子,大都是日本客戶、德國客戶、或美國客戶,要求的水準比較高,所以,我的國際專利事務部門,一向採用非常昂貴的世界級製圖儀器,並投保了巨額的安全險。

有一天,突然,發現一套全自動的新型電腦製圖儀不見了。為了自律自清,全體同仁都主張儘速報警,以便早日把竊賊給逮捕起來,也好在對方銷贓之前,找回失蹤的製圖器材。

但我不希望自己的同仁,成為階下囚,而毀了一生的名節,我認為自己同仁的人品人格,比這昂貴的製圖儀還昂貴。我實在不忍心去報警,也不請求保險賠償。

我約略知道會起貪念的大抵是哪些人。特別是我收容的一位越南難民,他從越南逃亡來台灣,舉目無親,潦倒到流落街頭,且貧病交加。我給了他一棟差強人意的宿舍,給了他一個可以糊口的缺,但他似乎很不滿意,隨著生活的改善,需索越來越大,真是慾壑難填。

儀器丟了,這位越南同事也辭職了,這哪會是巧合呢?

有同業來查詢這同事的言行資料,我都不准我們的人事部門揭他瘡疤,希望放他一條生路,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我一生不傷害人,也不背後出賣自己的同事。約莫一個月左右,有個同業經好友輾轉介紹來拜訪我,因為有人向他們兜售一種非常昂貴的全自動新型電腦製圖儀,他們不懂如何使用,也不知開價合理不合理。
這位同業說:這麼高級的器材很少人捨得用,但他知道我曾進口過一套。

我聽了這同業的簡介,我心裡有數,但我知道向他們兜售這儀器的人,目前的處境很拮据,很緊。我實在狠不下心來斷他生路。也實在狠不下心來毀他名節,我真的做不下手。

我告訴這同業:「這個價錢很便宜,值得買。如果有不會用的地方,還可以找我們支援。我會派我們的人去免費指導,就請放心把這儀器買下來吧!」

後來,這同業果真接受我的意見把這儀器買了下來,但他們沒有人會用,賣的人也不知道怎麼用。

我派人去支援,並帶了一大堆重要組件,這些全是我怕失竊的心臟部分,特別秘密收藏在金櫃裡的,沒有這些,即使偷走整套儀器,大不了也只是一堆爛銅廢鐵而已。我說:「以前,我進口過這種儀器,後來改換別種廠牌,留著這些也沒用,就送您們吧。」

這位同業好是高興,而我也很高興,因為我從此再也不用看到這些傷我心的東西了。

隨我前往支援的同事,回到事務所很不平衡地告訴我:「這明明是我們丟的那一套全自動新型電腦製圖機,機件批號也全對,為什麼不報警把人給抓起來,把東西給追討回來呢?」

我說:「丟儀器是小事,丟人可是一生的大事,儀器可以再買,但人品與人格呢?至老至死都無法彌補。別拆穿對方,別為這區區幾拾萬元,去毀損一個人一生的名節,就放他一條生路,讓對方平平安安地活下去吧!」
我這位越南同事,現在旅居美國從事越南難民的救濟工作,頗有地位,也頗有成就,而且兒女成群,家庭還算幸福。他多次要求我給他機會,讓他歸還當年他賣那製圖儀的錢,他說他當時確有不得已的苦衷,而且真的已經山窮水盡,無路可走,才會做出那見不得人的勾當。可是,「他偷」是他自己說的,我怎能確定真的是他偷的呢?我根本沒有親眼目睹,也沒有任何證據,我怎能這樣就入他於罪呢?

犯罪的人,自己說自己犯了罪,是不能拿來當審判依據的,除非我們能找出客觀的證據。

我多年來,一直想忘掉這個年,也真的早已忘掉這個人,但二十年後,他卻帶了一家大小回台灣來看我,並且把我供奉成恩公來崇拜,很使我為難,始終不知該如何來面對才好。

我說:「您說是您偷的,可是我不能說是您偷的。如果您真想賠我錢,就把錢全數捐給您那些越南難民!」
我告訴我的同仁,懷疑只是懷疑,與事實尚有一大段距離。我希望我們不審判自己的同仁,也不定自己同仁的罪,所以,這人的所作所為,只有他自己心裡清楚,為什麼不讓他自己去審判他自己,讓他去定他自己的罪呢!

我很誠懇地告訴我這越南同仁,我期待他永遠是一個人前人後抬的起頭的正人君子,不管他以前做錯過什麼。古人說: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今日種種譬如今日生,就讓過去的,全都過去吧!

每個人都不免有犯錯的時候,但千萬不可讓自己一時的迷糊,永遠成為自己一生無法擺脫的沉重包袱和負擔。
且一起來努力,讓我們大家都忘了過去的他,而他也徹底地忘掉他過去的自己。

當一切都變成新的,我們就重生了,就復活了。

成全別人,又何嘗不也成全了自己,因為神總是按我們如何原諒別人,來決定如何原諒我們。何況,每個人都難免會有求人寬恕的時候,您說不是嗎?

星期六, 1月 01, 2005

28. 成人與成佛

最近有很多讀者到一行慈善之家來探望我,他們都很熱誠地勸我要好好修行,要好好念佛。

說來慚愧,我不但一點也沒修行,而且從未想到要成佛,所以,也很少念佛。

有一些慈悲的師父更是告訴我只要肯認真修,來世必定會轉生更美麗的小姐,並有享用不盡的榮華富貴,如果幸運的話,說不定還能女轉男身,修得一副大丈夫相。

我說:「感謝師父,但我這一生已很知足,很滿足,不再貪求了。來世我還想當女生,當我現在這個角色。特別是我還要繼續當我外婆的寶貝心肝肉,當我爸媽的女兒,當我另一半的終身伴侶,當我五個孩子的媽。真的,就今世這樣子,我便很知足,很滿足了,因為我時時刻刻都感到我好幸運、好幸福。」

師父聽了,大多搖搖頭,覺得我實在太不上進了,甚至覺得我已無藥可救。

古人說:「鐘鼎山林,各有天性,不可強也。」或許我只配成人,不配成佛。

記得我師父還未棄我而去時,就每每問我:「妳想成什麼?」

「成一個人,如果可能,成一個不折不扣的真正義人。」我毫不猶豫地回答。

聖經創世紀第十八章第廿三章至第三十二節說:一個地方,若有一個真正之義人,神決不毀滅這地方,而且為這義人的緣故,神還會庇祐這地方,讓所有的百姓,都能和平、安祥、圓滿、幸福。

我十分篤定地向我師父保證:「我一定要以一生一世的努力,來使自己成為神心目中真正不折不扣的義人,這樣台灣就有救了。神是真語者、實語者、不誑語者,神一定不會說謊的。只要我能做到,神也必定會信守祂的應許,而庇祐台灣,決不致讓台灣滅亡或毀於戰亂兵火,這樣我們台灣所有的百姓,也就可以永保幸福了。」

師父聽了,摸摸我的頭勉勵我說:「小尼姑呀!好好加油吧!成人可是比成佛難喲!」

附註一:聖經創世紀第十八章到二十三到三十二節:「二三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麼。 二四 假若那城?有五十個義人、你還要剿滅那地方麼?不為城?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 二五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 二六 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二七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二八 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麼?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會毀滅那城。 二九 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作這事。 三十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作這事。三一 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神說話、假若在那?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三二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一次、假若在那?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敢會滅那城。」

附註二:如果我百年之後,可以選擇的話,我最想做的就是當土地婆,我要保衛台灣這塊土地,並呵護這裡的百姓。我要讓台灣永遠成為風調雨順,且人人和平、安祥、圓滿、幸福的人間淨土與樂園

又如果還可以兼的話:我好想當台灣六道眾生的親媽媽,即「?以諸佛之悲心,永為眾生之慈母。」